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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运营商向VIP会员提供的服务。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使用服务的VIP会员。申请人与运营商签订本使用条款协议时,必须事先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条款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第1条(定义)
本使用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除非另有规定或与上下文有不同解释。
1. 运营商
指日本有明株式会社。
2. 会员
指同意本使用条款所有条款和条件,向运营商申请签订本使用条款协议,经过必要的审查程序,获得批准,并与运营商签订本使用条款协议的人。
3. 服务
指运营商向VIP会员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VIP会员增值服务等。
4. 申请人
指向运营商申请签订本使用条款协议以成为会员并获得服务的人。
5. 使用条款
指会员与运营商根据本使用条款就服务使用达成的合同。
6. 网站
指运营商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网站 (https://www.ariakejp.com)。
7. 会员信息
指会员向运营商提供,并由运营商在运营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会员信息(包括个人信息)。
8. 营业日
运营商开展与服务相关的业务的日期。
9. 公司会员
公司会员。
10. 个人会员
个人公司会员。
11.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
12. 年度合同
合同期限为一年的服务协议。
13. 规则
指VIP会员使用服务时必须遵守的详细规则。
第2条(目的)
运营者和VIP会员合作,努力构建健全、有助于VIP会员信用及利益的环境。
第3条(本条款的变更)
1. 运营商可能会更改本条款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将提前确定生效日期,并通过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内容、向会员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或以运营商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式,将本条款的变更、修订内容及其生效日期告知会员。生效日期之后,本服务的使用条款及其他详情将受修订后的条款约束。
2. 如果会员在本条款变更后使用本服务,则视为会员已同意修订后的条款的所有规定。
第4条(会员信息处理)
1. 运营商有义务对会员信息保密,未经会员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会员信息。但是,在以下任何情况下,运营商可以在未经会员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会员信息。
(1) 法律有此要求时。
(2)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需要,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3)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4)为配合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其委托人员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需要配合时,获得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其履行职责时。
2. 运营商将根据网站上发布的“隐私政策”妥善管理和处理会员信息。
3. 运营商不得将会员信息用于运营服务以外的目的(包括与会员进行各种沟通、提供服务相关信息以及运营商主办的会员增值服务等活动)。
第5条(申请)
1. 申请人应同意本条款及细则的所有规定,并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向运营商申请本服务协议:在网站上的“申请表”中填写所需信息并提交申请。
2.根据前项申请时,申请者应提交以下规定的文件,
个人 企业申请入会的情况(个人 企业VIP会员)
申请者的有效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当前地址、出生日期的记载,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
法人以及团体会员申请入会的情况(法人,团体VIP会员)
法人的营业执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由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记载了当前地址、出生日期,在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3.收到入会申请的运营者,会对此进行审查,在批准入会时,会向申请者通知的邮箱地址发送结算方法和入会所需费用。
第6条(入会审查)
1.无论是否入会,文件均不予退还,申请者提交信息的处理应根据本章程第4条的规定。
2.申请者进行“未公开股票交易”、“政治活动”、“宗教活动”、“赌博等的信息销售(包括预测网站)”等相关事业时,进行欺诈行为时、从事与风俗业或成人网站相关的事业内容,以及其他涉嫌可能违反法律的事业内容时,不予认入会。
另外,入会后被怀疑从事这些事业时,也会立即解除合同,退会。(在任何情况下,入会费及会员费、使用费等一律不予退还。)
除此项外,运营者在申请者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原因时,可能会拒绝入会,并且对理由不承担任何公开义务。
3.(1)向本会社提供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件或部分有虚假、错误记载或遗漏的情况。
(2) 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人、被监护人或被辅助人中的任何一个,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监护人或辅助人的同意的情况。
(3)反社会势力等(暴力团、暴力团成员、右翼团体、反社会势力、其他与之相当的人。以下相同。)是,或者通过提供资金等,与反社会势力等的维持、运营或经营合作或参与等,与反社会势力等进行某种交流或参与的情况。
(4) 本公司判断是过去违反与本会社合同的人或其相关人员的情况。
(5)除此之外,本会社判断注册不合适的情况。
4.申请者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没有提交提交文件,视为撤回入会申请。
第7条(入会手续)
1.申请者收到运营者批准入会的邮件时,从运营者向该申请者发送该邮件的第二天算起3天(另外,金融机构的窗口休业日不计入这个天数)内,规定的入会金和会员费(以下简称“入会金等”)通过向运营者指定的
金融机构存款账户存款,信用卡支付、智能手机支付服务支付的任一方式支付。如果在截止日期前没有支付这些款,则视为撤回入会申请。
2.运营者确认入会金等的入账后,通过邮件联系申请者,告知使用服务指南,同时将“合同书”“使用规则”等文件发给申请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第8条(禁止转让权利)
1.VIP会员资格只授予经过合格手续获得入会批准的人(法人的代表人),其转让(合并、公司分割等地位继承、事业转让、股份转让及法人代表人变更等禁止(包括授予VIP会员资格)。但是,在法人会员的代表变更的情况下,事前审查的结果,运营者认可授予VIP会员资格的情况不在此限。
2.关于会员资格,禁止设定质权或其他担保等行为。
第9条(申请内容、合同内容变更)
1.VIP会员,根据使用的合同内容中,对以下各展示会规定的项目进行变更或追加时,必须事先向运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必要文件等,并接受审查、许可。
(1) 法人会员的名称(包括个人事业法人化的情况)
(2) 法人会员的代表
(3) 事业内容
(4 )VIP会员服务的使用用途
2.对于未经前项许可进行的变更或追加,运营者判断为不合适时,运营者可以规定日期并建议该会员停止该变更或追加。
3.尽管收到了前项的劝告,但在截止日期前没有取消变更、追加时,无论理由如何,该VIP会员将强制退会处分,丧失VIP会员资格。
4.第1项变更或追加申请获得许可时,会员从进行该变更、追加之日(需要登记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日)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在7个工作日内向运营者提交以下规定的文件,变更必须办理手续。
(1) 法人会员的名称变更
(2 )法人会员代表的变更 ・变更登记手续后的法人营业执照。
(3) 证明代表人的特定事项(姓名、住址、出生日期)的驾照、健康保险证或身份证等公共机关签发的文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
(4) 变更・追加事业内容 ・法人会员的情况:变更登记手续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全部证明(经营项目)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5) 个人会员的情况
(6) VIP会员服务的使用用途变更・追加
5.对以下各会员规定的事项进行变更时,从变更日(需要登记的话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的第二天算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运营者告知有变更的事情及变更日期的同时,每期必须提交规定的附件,进行变更手续。
(1) 法人会员的住址 ・变更登记手续后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文件。以下相同。)
(2) 法人会员代表人的住址 ・变更登记手续后的法人营业执照・证明代表人变更后住址的身份证等公共机关签发的文件。(身份证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3) 个人会员的住址 ・证明变更后住址的身份证等公共机关签发的文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4) 个人会员的姓名 ・同时记载了旧姓名和新姓名的身份证等公共机关签发的
文件(在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
(5) 项目负责人的地址 ・证明变更后地址的身份证等公共机关签发的文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
(6) 紧急联系电话 ・无附件
(7) 联系邮箱地址 ・无附件
(8) 交易负责人的紧急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 ・无附件
6.关于本条规定的变更手续,不需要手续费。但是,从变更日起6个月内对同一事项再次变更或追加手续时,作为变更事务手续费,每1件手续收取1000元。
第10条(营业日及营业时间)
运营者的营业日及营业时间如下:
1工作日・每周一到周五。但是,以下日期除外。
・国民的节日
・除此之外,运营者作为休业日提前通知会员的日子
(展示会出展日,服务不限于节假日)
2 营业时间 ・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第11条(提供服务)
1.运营者在前条规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内或展示会出展日,向会员提供展示会以及增值服务。
2.服务只向VIP会员提供。
3.运营者、VIP会员之间的联系应通过电子邮件进行。
第12条(支付使用费)
1.服务开始日期在确认付款后。
2.会员资格自动延续,每年在更新日之前一个月支付会费。更新日期为周六、周日、节假日时,以前一天的营业日为支付日。
3.另外,未支付必要费用时,本会社可以停止对该会员的服务。另外,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一旦存入的会费等都不会退还。
第13条(会员资格的停止及强制退会处分)
运营者判断会员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时,无论理由如何,不需要事先通知或催告会员,可以暂停会员资格,或剥夺会员资格,强制退会处分。
1 违反本条款及与VIP服务运营相关的制作、告知的规则时。
2 根据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的规定无法确认住址时。
3 在注册事项的登记时,进行虚假申报的情况。
4 擅自进行登记中记载的事业内容以外的事业的情况。
5 VIP会员服务费、入会金、邮费等预付款的支付日期擅自延迟的情况。
6 注册的紧急联系方式或注册的邮箱地址连续3天以上无法联系的情况。
7 破坏运营者或其他会员的信用或对这些人造成损害的情况。
8 从服务的使用情况和怀疑与违反法令的行为或犯罪行为有关的情况。
9 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时。
10 在风俗业、成人网站等使用服务时,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使用服务时。
11 怀疑向反社会势力等提供利益的情况。
12 停止支付或无法支付,或破产程序开始,民事再生程序开始,公司更生程序开始,特别清算开始或类似手续开始的申请时。
13 对会员客户等反复通过邮件等方式进行催促或投诉,使运营者承担了过重的负担,判断业务出现了障碍的情况。
14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恰当的行为
第14条(停止会员资格的效果)
会员资格停止期间,运营者提供的展示会,停止使用所有VIP会员服务。但是资格停止期间也不会减少会员费。
第15条(强制退会处分)
1.因强制退会处分而剥夺会员资格时,请通过该会员申报的联系方式的电子邮件进行通知。
2.另外,即使因强制退会处分,该会员发生基本使用费等未使用部分的费用,也不进行退款。
3.收到第1项规定的通知的会员,在互联网上、名片、小册子等上记载提供的展示会地址,出展时间等时,在生效日之前必须全部删除、销毁。另外,会员以外的人作为会员信息,在网上标注提供地址等的情况,在该会员的责任下,必须在生效日期之前全部删除、销毁。
第16条 (法规)
本条款的准据法为日本法。
VIP会员入会及费用
1、个人 企业 VIP会员
会员入会金: 1.1800元人民币
每年会员费: 3.680元人民币
2、法人企业 VIP会员
会员入会金:38.000元人民币
每年会员费:9800元人民币
3、行业团体VIP会员
会员入会金:298.000人民币
每年会员费:98.000元人民币
JAPAN ARIAKE LNTERNATIONAL EXHIBITION






